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红财监〔2017〕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行政单位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民营企业屏边恒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依法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内容
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三公经费”政策执行和是否存在“小金库”、虚报冒领、突击花钱、铺张浪费情况;截留滞留财政资金、无故拖延预算执行进度的情况;违规使用发票的情况;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等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经检查,屏边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屏边恒源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三家单位会计质量较好,会计管理工作都能较好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发现账外设账的行为。
屏边县财政局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