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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7-08-21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属于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同期相同。单位编制人数5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数4人。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活动;

  4.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县本级红十字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与上年同期相等。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决算总收入5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5万元,占总收入的71.65%;其他收入14.3万元,占总收入的28.3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06%,偏离原因:增资及调入人员1人,所以收入比例相应的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8.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4万元,占总支出的95.78%;项目支出2.02万元,占总支出的4.22%;基本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7%,偏离原因:增资及调入人员1人。相应支出比上年有所增长。项目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4.37%,偏离原因:上年度支出含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红十字会基本支出用于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0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7%,偏离原因:增资及调入人员1人。相应支出比上年有所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1.2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红十字会项目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4.37%,偏离原因:上年度支出含以前年度未完成的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73%。偏离原因:增资及调入人员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同期下降44.92%。其中公务接待费4977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8.17%,主要支持宣传、培训及开展日常工作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3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38%,主要支持车辆保险、日常工作运转。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数180人。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贯彻中央和自治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所以比上年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3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屏边县红十字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80人,接待费开支0.5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同期下降38.17%,主要支持宣传、培训及开展日常工作公务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屏边县红十字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万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无政府采购。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数与上年末数核对无误。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决算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八字方针,严格审查各项收支,严把数字关,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圆满地完成了红十字会部门决算编审工作。2016年度红十字会部门决算编审工作,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1、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做好部门决算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县财政决算会议结束后,我们及时将会议精神和部门决算要求向红十字会领导作了汇报,得到红十字会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圆满地完成了部门决算编审工作。

  2、加强审核工作,提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部门决算基础资料的完整可靠与真实性直接影响决算的质量。因此,我们按决算要求,同上级财政部门核对各项结算、专项事宜。

  3、每年度根据《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上级财政部门对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报送的年度部门决算进行审核、批复后进行公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名词解释

  无

  屏边苗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