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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

2017-08-22

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屏边县玉屏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 

  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切实解决农民增收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救助等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法律监督下,镇人民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一个精品、二个示范、三个特色”战略目标,以脱贫攻坚为主线,大力实施“生态美镇、文化兴镇、产业富镇、旅游强镇”,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镇人民政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防保站、镇中心校及镇财政所,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人员编制25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2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94人,其中:退休94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收入672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0.32万元,占总收入的70.67%;其他收入1971.43万元,占总收入的29.33%。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17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8.16万元,占总支出的64.55%;项目支1833.60万元,占总支出的35.4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38.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62.0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变动以及提高了公积金的比例等。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玉屏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33.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1.20万元,主要原因专项业务工作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5.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06%。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8.0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教育支出1278.03万元,主要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5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体育方面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205.8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及其他医疗卫生事务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节能环保事务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48万元,主要用于管理服务和社区建设经费;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1225.0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九)住户保障支出202.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玉屏镇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8.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26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控制会议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玉屏镇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5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玉屏镇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持平;运行维护费11.92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公务人员工作产生的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玉屏镇公务接待费开支26.26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64万元,主要用于出差接待、会议接待等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