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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04

屏政办发〔2017〕138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屏政办发〔2017〕1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县在土地管理工作中,耕地、林地、草场存在重复区划、重复发证的情况,容易使有关行政单位管理造成混乱,严重影响了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客观上致使林地流失、生态环境遭受破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切实解决“一地多证”的问题,加快“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建设进程,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红政办发〔2017〕131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10月初至2018年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生态优先,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历史档案为依据,尊重客观现实,对毁林开垦、未批先使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决不姑息,坚决打击,确保全县林地面积不减少和国土生态安全,如期实现全县林业“双增”目标。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屏边县“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 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德伟(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朱 勇(县林业局局长)

  王家生(大围山屏边管理分局常务副局长)

  成 员:何昌友(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周保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陶保天(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熊保良(县林业局副局长)

  熊树斌(县档案局副局长)

  吴先洪(玉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灵(新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军(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执忠(白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洪生(新华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郑文武(白云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红勇(湾塘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由县林业局局长朱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林业局副局长熊保良任副主任,县林业局林权交易中心主任王兴发、县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管理科科长王友明、县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科长杨建坤、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农经站职工陈贵荣、县畜牧兽医局畜牧技术推广站副站长何昌顺、大围山屏边管理分局保护科科长孔祥勇为办公室人员,负责协调处理各项日常事务。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分阶段推进,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一)内业清查阶段(2017年10月初至11月31日)

  抽调林业、国土、农科、大围山管理分局等部门技术人员和各乡镇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完成县域内土地地类(耕地、林地、草场)和权属(国有、集体、个人)的内业清查,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二)清理排查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组织林业、国土、农科、大围山管理分局等部门和各乡镇的精干力量,对内业清查阶段清查出来的土地类型不一致、权属不一致的地块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向当事人、村组等有关人员了解情况,调阅相关台账档案资料,出具调查报告,提出解决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县人民政府进行研究并下达处理决定。

  (三)查缺补漏和总结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

  进行查缺补漏,对内业清查、清理排查阶段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认真总结;研究总结地籍调查及土地确权发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主体责任制和问责机制,规范程序和监管机制;完成专项工作的督查、评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发展现代林业、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的根本保障,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林地放在与耕地同等重要的地位。加强林地林权管理工作,对建设“美丽苗乡·森林屏边”、建设绿色经济强县意义重大。各乡镇在加快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务必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决不能急功近利,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加强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紧迫感和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林地管理工作的红线意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强经费投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位推动。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认真、全面、深入的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及“一地多证”的重大、特大案件,要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县级执法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排查清理国有林场、国有林地被蚕食、侵占后,未严格按照程序确权就发放土地承包证的地块。二是重点排查清理退耕还林地到期未注销土地承包证、发放林权证的情况,尤其是严厉查处“复耕复垦”的情况。三是重点排查清理未严格按照程序确权发放草原证、草场承包证的情况。四是重点排查清理集体林地毁林开垦未严格按照程序确权就发放土地承包证的情况。要确保林地不减少,尤其是国有林地、国有资源不流失。

  (四)严格依法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对各乡镇毁林开垦和非法占用林地的,县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森林公安机关要立即介入,并按照“四个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办。该恢复原状的,一律要限期恢复原状;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原则上按照上限罚金处罚到位;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跟踪报道、曝光典型案件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树立政府的正面形象;要加大对土地、林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关心和支持“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落实土地、林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节假日提前报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州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阶段结束前上报阶段工作总结。2018年3月20日前向州级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屏边县“一地多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兴发,3221957,13769357997。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