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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12-11

屏政发〔2017〕92号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屏边县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屏边县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的通知

屏政发〔2017〕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好四类重点对象安居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屏边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李雄文(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吴显贵(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汪晋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万执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余 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普全荣(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广书(县民政局局长)

  胡 东(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飞宝(县审计局局长)

  李海国(县扶贫办主任)

  王传千(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龙云霞(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吴先洪(玉屏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灵(新现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军(和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万执忠(白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夏洪生(新华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郑文武(白云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红勇(湾塘乡人民政府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余 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主任:周广书(县民政局局长)

  李海国(县扶贫办主任)

  谢 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龙云霞(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成 员:杨剑锋(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袁 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

  李 春(县扶贫办信贷科科长)

  赵跃昌(县残疾人联合会扶贫信访维权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数据管理、督察考评、资金保障、技术专家、项目审计6个工作组。工作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另行抽调。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余 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周广书(县民政局局长)

  李海国(县扶贫办主任)

  谢 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龙云霞(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成 员:王喜斌(玉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杨正明(新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保东(和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古朝国(白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树俊(新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齐正元(白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李云韬(湾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屏边县脱贫攻坚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项工作,协调县级领导出席有关会议、活动;负责各工作组的综合协调、联络沟通;负责筹备会议及开展相关培训;负责文件处理、上传下达,拟定计划和方案;负责成效考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二、数据管理组

  组 长:谢 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袁 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

  成 员:杨剑锋(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李 春(县扶贫办信贷科科长)

  赵跃昌(县残疾人联合会扶贫信访维权股股长)

  高 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科工作人员)

  金汝成(玉屏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涂 骏(新现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高树德(和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负责人)

  李勇积(白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赵 举(新华乡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胡延斌(白云乡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张玉锋(湾塘乡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主要负责做好四类重点对象信息系统维护和管理,信息录入、检测和统计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四类重点对象农户信息录入工作;及时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名单,并开展信息比对、核实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农户台帐档案资料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督察考评组

  组 长:王传千(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 员:田芳旭(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彭  译(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承担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重要事项、领导批示的督察督办工作,起草督察督办专项报告;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成效等各类考核评估工作;指导督察各乡镇按规定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资金保障组

  组 长:万执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  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褚鸿骞(县新农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曾世华(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赖红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科长)

  主要负责建立完善的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账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专项资金的预算、拨付等工作;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实施贷款贴息补助、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帮助有信贷需求和相应偿还能力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

  五、技术专家组

  组 长:谢 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袁 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科长)

  成 员:万植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李保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科科长)

  翟亚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室主任)

  邹正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保障科科长)

  尚高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

  金汝成(玉屏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涂 骏(新现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高树德(和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负责人)

  李勇积(白河镇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赵 举(新华乡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胡延斌(白云乡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张玉锋(湾塘乡人民政府城建办主任)

  主要负责指导各乡镇开展危房认定工作,负责对四类重点对象认定危房进行核查;协助指导各乡镇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的方式对经认定的四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进行改造;负责开展政策指导及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农户竣工验收工作。

  六、项目审计组

  组 长:杨飞宝(县审计局局长)

  副组长:杨发明(县审计局投资中心主任)

  成 员:万植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科长)

  熊绍明(县审计局投资中心工作人员)

  主要负责对农危房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查资金到位、资金管理使用、资金效益、政策执行等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提交使用效益、增强政策执行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6日